空置房物业费的涉税业务如何处理?

发布于 2012-10-16 10:41:11

某物业公司会计问:公司受房地产企业委托对部分延期交付的住房及空置房进行物业管理,收到房地产企业支付的补贴,这部分收入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该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以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补贴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依法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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