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于 2012-07-21 12:39:51
关于规范小区轻便车辆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为了规范小区轻便车辆(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营造整洁、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现将小区轻便车辆的停放事宜通知如下:
1、一期业主及二期20#A20#B请您将轻便车辆停放于一期小区规划的用于停放轻便车辆的自行车棚内;二期22#21#楼业主的轻便车辆请您停放于地下车库;二期18号楼业主的轻便车辆请您停放于18#1单元西边的铁架下:
2、楼道是重要的消防通道,因此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勿将轻便车辆停放于楼道公共区域,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请勿将轻便车辆停放于小区各单元门口及其它公共区域,以免发生丢失。
4、有条件的业主也可将您的轻便车辆停放于6号楼下有专人负责保管盈利性的轻便车辆停放处。
5、物业公司在此郑重提示各位业主,离车前请您务必将您的爱车锁好,并随手带走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发生丢失。
6、为规范小区的管理,施工人员的轻便车辆禁止进入小区,请您自行停放于小区北门外的区域,并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如有丢失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东方亚特兰物业服务中心
保安部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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