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杀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09-11-21 11:33:20

1、消杀公司派来的削杀人员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签到后,方可进行消杀。

2、消杀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政府颁发的“除四害”许可证。对消杀工作严格按消杀合同办事,不走过场,对蚊蝇孳生地要做重点消杀。

3、消杀的标准: 必须达到《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城镇除“四害”控制标准。

4、每两月进行一次。进行消杀作业前必须在各显著宣传栏张贴消杀通知。

5、配制、喷施消杀液体农药应穿长袖、裤,戴口罩和橡皮手套。

6、室外喷施时遇大雨、大风天要停止作业。

7、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药液的使用浓度。

8、用喷雾器消杀作业时,不可逆风进行工作,消杀作业完成后,应立即用净水清洗全身。

9、对投放鼠药的地方要设立明显标示牌,远离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10、监督对消杀人员使用的药瓶进行回收,进行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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