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消杀工作检验标准和方法

发布于 2009-11-21 11:28:54

1.0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工作应逐项组织。

现场考核应在所有城区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考核前禁止突击用药,此办法适用于所有城市。保洁工司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出消毒工作计划,包括消毒对象、区域和消毒方式选择与药物计划。

2.0灭鼠现场检验标准和方法:

2.1粉块法检查

共布粉块400块,其中抽20个重点单位布260块,20个一般单位布240块。

2.1.1重点区域包括:

2.1.1.1各楼宇的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

2.1.1.2住宅的四周、会所及配套的娱乐场所;

2.1.1.3各部门的办公室;

2.1.1.4公厕、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室外公共区域;

2.1.1.5员工宿舍和食堂。

3.0 灭鼠:灭鼠工作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两次;

3.1灭鼠区域:

3.1.1住宅、楼宇四周;

3.1.2员工宿舍内;

3.1.3食堂和会所的娱乐配套设施;

3.1.4小区中常有老鼠出没的区域;

3.2 灭鼠的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饲料和粘鼠胶;

3.3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挂上明显的标识。

4.0鼠迹法检查

4.1室内鼠迹检查

4.1.1检查2000间房间(2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间数,下同)。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30%,居民住宅占20%。

4.2外环境鼠迹检查

4.2.1检查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动物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累计2000延长米外环境中的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及鼠道)。

5.0防鼠设施检查

5.1检查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状况。

6.0 灭蚊、蝇、蟑螂

每年的2-4、11-12月份中,每周应进行一次灭蚊消毒工作,其它月分每月应不少于三次;

6.1.灭蚊现场检验标准和方法论

6.1.1在200户居民住宅和20个单位室外环境中及200个下水道口内,检查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计算蚊幼蛹的阳性率。

6.1.2选择城区为20个不同类型水体(湖泊,河流,沟渠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有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不少于200勺,检查蚊幼和蛹数量。

6.1.3选择城区内25处特殊现场(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白天诱蚊30分钟(考核人员静坐,暴露胳膊和腿)检查诱获成蚊数。

6.1.2灭蝇现场检验标准和方法论

6.1.2.1检查房间2000间,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40%,检查房内成蝇数量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纱窗,沙门,风帘,灭蝇灯等)。

6.1.2.2检查蝇类孳生地,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检查包括: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200个(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等),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50个(处);外环境2000延长米中散在暴露的孳生地个(处)数,并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公共厕所20座。

6.1.3灭蟑螂现场检验标准和方法论

6.1.3.1检查房间2000,居民住宅占20%。

6.1.3.2采用药激法,喷洒蟑螂孳生栖息场所(包括下水道),观察激出的成若虫数量;采用目测法,检查活卵鞘和蟑迹(粪便,蜕皮,空卵鞘壳,死尸等)。

7.0灭鼠,蚊,蝇蟑标准

7.1灭鼠标准

7.1.1 2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厘米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烘,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7.1.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7. 2灭蚊标准

7. 2.1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7.2.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7.2.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2只。

7.3灭蝇标准

7.3.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2%,其它单位不超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7.3.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7.4灭蟑螂标准

7.4.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20只。

7.4.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7.4.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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