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孩楼顶玩耍坠亡 经调解物业补偿12万元

发布于 2012-07-23 05:00:29

6岁女孩在住宅楼的楼顶平台玩耍时坠楼身亡,小区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日前,苏州吴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合长桥街道调处这一起儿童坠楼死亡纠纷,由物业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2万元。

7月2日傍晚,6岁女孩小玲(化名)与同龄表哥一同进入某小区住宅楼的楼顶平台玩耍,其间,小玲爬越防护围栏,不幸坠楼身亡。小玲的家属认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关闭楼顶通道,以至于儿童进入天台酿成坠楼事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物业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原因是父母监管失职,小区物管并无过错,只同意适当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受害人家属情绪也处于失控状态,矛盾一触即发。

小区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一方面做稳控工作,另一方面联系吴中区法院,请求帮助调处。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吴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迅速派出3名诉前调解法官,会同长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协同化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小玲家属12万元并即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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