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了停车费却没停车位

发布于 2012-07-05 08:30:00

市民曹女士交了三个月的停车费,却经常没有车位停车

半岛网7月4日消息 近日,市民曹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每月给物业交停车费,但晚上回家经常没有停车位,她为此感到十分郁闷。对此,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近期到小区串亲戚的车较多,占用了业主的停车位,只是暂时现象,公司保证车主今后肯定会有车位。

爆料:交了停车费,爱车仍无处栖身

家住长春路银河山庄的曹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起,她每月向小区的物业公司东洲物业交100元的停车费,却经常因为回家晚了,找不到车位停靠。 我晚上经常有应酬,所以回家比较晚。 曹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争车位,现在她一到晚上,就着急回家。

回家找不到车位时,感觉很恼火。 曹女士说,她们小区有一些没有交停车费的车主,在门卫处登记后就能进小区停车,而他找到小区的保安,保安解释说,小区内有很多来串亲戚的,吃完晚饭后就会把车开走。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曹女士都要等保安联系上占用车位的车主,把车开走后她才能将自己的车停上。

曹女士认为,她交了停车费,物业却没有做到应有的义务,她希望物业能给了合理的说法。

物业:保证车主今后会有停车位

下午2点左右,记者联系到青岛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山庄的管理员曾先生,他表示,小区内停车实行定车不定位的制度,晚上经常有人来串亲戚、看望父母,这些访客会把车停在小区里,这可能会导致车位紧张,但是,这些车主一般吃完饭就会走,如果交停车费的业主提前回来,小区的保安都会帮忙调出空车位。

而对于曹女士反映小区内部分车主未交停车费,同样享受停车待遇一事,曾先生给予了否定。随后,曾先生表示要跟业主协商一下再做出具体答复。十分钟后,曾先生回复记者,他已经给业主许诺会给她保证车位,双方协商好了见面后再具体详谈如何实施。

律师: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按理说,车主交了停车费,物业应该安排固定的停车位,但是考虑到车位有限,物业为了物尽其用,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定车不定位的情况,但是必须保证车主有停车位。而该物业公司的做法,明显是权利义务不对等,在法律上来说,这样的协议是不公正的。

像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要求物业退还相应的费用,或者安排固定的停车位。 李律师说,如果小区内的停车位不能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物业就应该做好合理的规划,按停车位的量来办理停车证并收费,并保证交费的车主有车位。

半岛数字记者  王震远  图由市民曹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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