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采购实施
5.2.1行政部负责实施采购,各相关部门协助。对于重要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5.2.2采购前采购员必须对《用款/采购计划》核实,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5.3采购物资的验证方式
5.3.1对采购的物资可以有如下几种验证方式:
a)由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货验证;
b)由本公司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5.3.2行政部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5.3.3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或试验、外观检查、试用、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在相应的检验规程中规定不同的验证方式。
5.4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表达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5.4.1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
5.4.2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5.4.3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4.4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交付、人员等。
5.5公司的采购文件
文件包括:《用款/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采购合同》及附件等,由行政部保管。在与供方沟通前,原则上,应确认采购要求是,应由相应的发放部门负责人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进行审批。
5.6对采购物资供方的评价
5.6.1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a)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持续稳定的合格产品供货渠道;
b)具有良好的供应物资业绩;
c)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必要时);
d)价格合理;
e)服务良好。
5.6.2行政部根据采购物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的质量、价格、履约率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供货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以作比较。行政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供方物资的类别及其质量保证能力,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5.6.3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供方,应提供其质量证明文件和定期检查记录,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本公司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服务能力等的检查记录;
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5.6.4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对物资应经样品检验及小批量试用,证明合格才能供货。具体步骤如下:
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使用部门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
c)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
e)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5.6.5零星采购物资供方,使用部门对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5.6.7对连续两次供应物资有严重不合格的物资供方,应取消其供方资格。
5.7对合格供方的定期复评
行政部每年对合格物资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2),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合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6.0相关文件
6.1《土建维修材料采购标准》RGPM-7.4.1–C-01-01
7.0质量记录
7.1《用款采购计划》RGPM–7.4.1–D-01-01
7.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RGPM–7.4.1–D-01-02
7.3《采购合同》RGPM–7.4.1–D-01-03
7.4《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RGPM–7.4.1–D-01-04
7.5《物资供方调查表》RGPM–7.4.1–D-01-05
7.6《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RGPM–7.4.1–D-01-06
7.7《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RGPM–7.4.1–D-01-07
7.8《物资供方评价档案》RGPM–7.4.1–D-01-08本文来自物管学堂,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转自 物业之家 若有任何来源问题,请联系QQ:323201932及时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