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垃圾桶的清理。
4.4.1 保绿部主管应安排固定人员专门回收运送垃圾桶内的垃圾。
4.4.2 固定垃圾运送人员应巡回的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能超过桶容积的三分之二,方便住户使用。
4.4.3 回收垃圾桶内垃圾时,应先将垃圾桶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
4.4.4 铺垃圾袋时应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桶外沿,再盖紧垃圾桶盖。
4.4.5 将回收的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存放。
4.4.6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应拣出分类存放。
4.5 有回收利用价值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
4.5.1 垃圾运送人员对有回收价值和有毒有害的垃圾应拣出并分类存放。
4.5.2 将回收存放的有价值垃圾汇总存放后应每月出售一次。有毒有害垃圾用标识垃圾袋袋装后交市容垃圾车运垃圾场掩埋。
4.5.3 出售回收垃圾时,垃圾中转站当值保洁员、保洁部主管和财务部人员应同时到场。
4.5.4 所得款项由财务部人员直接收取,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6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
4.6.1 垃圾中转站应设置在不影响小区环境的地方。
4.6.2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每天清运1次(委托市容垃圾车定时清运),期间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保绿部主管应及时通知市容清运。
4.6.3 垃圾运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整齐,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4.6.4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每天1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4.6.5 每天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1次消杀工作。
4.6.6 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a)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b)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c)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d)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e)可作废口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f)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g)按要求做到垃圾袋装化。
4.7 保洁部领班应按相关作业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每天工作检查表中。
4.8 保洁部主管每周至少1次检查垃圾中转站的运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每周工作检查表中。该检查表连同相关的工作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1年,作为清洁工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记录《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
6.0 相关支持文件。
《卫生消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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