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坠亡 父母向物业索赔63万败诉

发布于 2016-06-02 08: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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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22岁的小金从长沙奥克斯广场坠楼,伤重不治,其父母数次找该广场讨要说法无果后,以广场栏杆等防护措施缺陷及没有及时救治为由,将其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其父母的诉讼请求。

22岁男子商场坠亡

2015年7月30日,22岁的小金来到河西奥克斯广场金牛街,随后他被人发现从金牛街的二楼坠亡。事后,经岳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现场勘查,查明小金体表无外伤,现场没有打斗痕迹,符合高坠死亡特征,排除他杀。

小金的父母吴先生夫妇认为商场的物业和开发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数次找到物业要求赔偿,索赔无果后,他们起诉宁波奥克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和长沙奥克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吴先生认为,小金在被告管理的商场购物,被告没有安排任何安保人员或设置充足的防护设施,导致小金不慎坠楼,事后没有及时当场采取抢救措施,耽误了抢救时间,索赔各项费用63万多元。

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同年12月22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针对双方争议的栏杆高度问题,法院派出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认为栏杆高度有115cm,明显大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要求的105cm,所以楼梯的设计并不存在瑕疵。且当天相关新闻报道视频显示,栏杆处贴有安全警示标志,事发后有人第一时间拨打了120。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身体、健康及生命应尽最大注意义务者应为公民本人,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注意危险并加以防范,但其在有高达115栏杆围护的涉案场所坠亡,在无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相应过错下,理应自己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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