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处理程序

发布于 2009-11-21 09:46:34

1. 发现紧急事故应马上报告给有关专业值班室及有关人员。

2. 总经、主管经理、专业工程师、专业人员必须马上到达现场,迅速准确地判断事故原因。

3. 总经、主管经理或专业工程师应沉着、冷静、果断地做出事故处理方案并通知事故有关部门给予协作。

4. 在总经、主管经理或专业工程师一人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5. 专业人员在统一指挥下应迅速、果敢、准确地处理事故,并尽量减小事故的扩大面。

6. 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各专业人员检查事故所引起的连锁反应。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处理。

7. 确认事故及连锁反映全部得到处理后,应马上恢复正常运行。

8. 事故引起的遗留问题安排各专业尽快妥善处理。

9. 对事故进行全面、仔细地调查,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制定出杜绝事后再发生同类事故的方案。

10. 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报告的形式整理出来,上交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存档、备案。

11. 对事故全过程提出奖、惩及建议性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如属重大责任事故,每年的这一天将作为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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