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宅业主家被污水淹 状告物业

发布于 2013-09-26 10:30:01

[事件回放]搬入小区一年多,邻居始终在装修

赵女士搬到新住宅小区的一年时间里,一直受到楼内各家各户装修的干扰。有一天赵女士下班回家一开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污水已流得满屋都是,地漏还在不停地往外冒水,房间已不能进人了。赵女士立即给物业公司打电话,并提出索赔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派人查看了现场,并到楼上找到正在装修的工人问明了情况。原来是装修工人为了省事,把装修垃圾倒入下水道,导致住在一层的赵女士家下水管堵塞,楼上各单元排出的污水不能及时排走,逐渐由赵女士房间地漏处冒出,造成了损失。虽然这个事件明显是由装修工人违规操作造成的,但赵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该承担责任,遂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物业说法]合同明确规定物业不该担责

本例中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赵女士损失的责任问题,关键是看物业公司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如果尽到了管理责任,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物业公司就有责任赔偿赵女士的损失。

据了解,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明确规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及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该物业公司的内部维修管理规定,污水管道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就在事发前几天,物业公司才刚刚按工作计划完成该楼污水管道的例行清理。所以,物业公司完全尽到了设备日常维护的职责。另外,该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对住户装修也有明确规定:业主装修前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楼上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按照规定与装修业主及施工队伍签订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要求其交纳了装修保证金,还经常派管理人员到装修现场巡视监察。因此,装修工人是在逃避物业公司监管的情况下,偷偷将装修废弃物倾倒入污水管道中的,这已超出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及力量所及。所以,物业公司履行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与职能,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专业评析]权威部门规定有说法:谁的过失谁来赔偿

那么,赵女士家中遭受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建设部(199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规定:“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因此,赵女士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楼上装修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修复;如能明确是受委托的装修公司的过失造成损失的,装修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进行修复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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