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失窃损失7000元拒缴物业费 物业无奈拆水表

发布于 2016-06-24 1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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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据安徽商报消息,6月19日,家住省城文景新城小区的方先生给商报打来热线反映说,这两天他家里“闹水荒”,原因却是由于他家的水表被物业给卸掉了。而物业之所以拆水表是想借此讨要他拖欠的物业费。方先生解释,早在2014年10月份,住处曾因失窃损失7000元,那时小区监控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他觉得物业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战”。

方先生说,他家里是二次供水,水表没有出户,平时水费是由物业代收代缴。上周五他从外地出差回来发现家里断水了,仔细一查才知道是水表被人拆了。令他不能接受的是,拆水表的不是别人而是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我也找物业协商了,他们让我把拖欠的物业费给交了。”

提到物业费,方先生也是“一肚子苦水”。原来早在2014年10月份他家里失窃了,损失超过了7000元。后来他想从物业那里调取监控查到嫌疑人的踪迹,但遗憾是那时候小区的监控全部瘫痪。“我也跟他们协商了,他们提出免了半年的物业费。”方先生对此并不“感冒”。双方就此的“拉锯战”持续至今。除了物业费,物业提出方先生还拖欠水费。“我说要交水费,他们也不同意供水,逼着我交物业费。”方先生说。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物业一位范姓负责人介绍,他们拆除该业主家水表也是无奈之举。“他从2014年10月份一直拖欠水费,现在欠了500多元,都是由物业垫付的。”范女士称,他们多次电话乃至上门联系业主,业主虽然口头上承诺交钱,但最终不见人来交费。(记者陶伟)

律师说法

对于方先生和物业公司的“恩恩怨怨”,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张亚律师从法律角度评析说,业主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用;另一方面,物业也不能因为业主拖欠水费就拆了人家水表,无论从物业管理职责还是相关法律条文上,物业此举都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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