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发布于 2015-11-30 12:00:00

大厦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物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一)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由物管中心主任及各部门经理组成,全面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将防火安全纳入经营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罚。

3.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组织大厦级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

5.对大厦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组织本大厦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组织的管理。

7.指导、监督对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8.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组织指挥义务消防人员扑救,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防火负责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其职责如下:

1.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消防管理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不断提高防火意识,掌握灭火技能。

3.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5.经常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落实制度,消除隐患。

6.对本部门区域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器材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7.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8.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情况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合理化建议要给予重视,积极采纳。

(三)员工防火职责

1.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3.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

4.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按命令疏散。

5.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四)义务消防组织

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以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义务消防队受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遵守执行消防法规及中心消防管理规定。

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会报警,会疏散,会协助救援。

3.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4.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

6.制止一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7.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员工上岗前,在行政办公室的组织下,经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每季度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

3.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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