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海物业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15-11-04 12:00:00

瑞海物业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按不同的季节穿不同的工服;

1.1公司一线员工(直接面对客户)工作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

公司其他员工除正式场合及公司组织重大活动外,可按公司各部门要求穿着工服。

2.除清洗、修补外,工服不得带出工作地;

3.工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4.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办公室应准确把握工服数量,在正式换新工服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服的需要数量。

6.工服到货后,由办公室负责验收;

7.各部门主管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身高、腰围、胸围、臀围、裤长进行测量,并登记造册;

8.配发工服时,办公室应填写出库单,员工签字;

9.对员工丢失工服,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处以重罚;

10.员工离职时需按以下工服扣款标准执行:

1、在职一年以上的员工离职时,不扣除当年工服折旧费。

2、其他按照实际在职时间,离职时按比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扣除工服折旧费。

11.公服换季:

11.1公司及各项目统一为采购冬、夏公服。

注:冬季公服两年采购一次

夏季公服一年采购一次

夏装:6月1日----6月31日

冬装:10月1日----10月31日

(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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