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办公制度

发布于 2015-10-23 12:00:00

物业部办公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提高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上班纪律: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二次扣一天工资,或扣半月奖金。

二、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部要求,履行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客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物业部有权作出辞退处理。

三、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由经理批准,两天以内由物业部各处主管批准。如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七天工资,扣发全部奖金。

四、如损坏物业部及客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五、物业部的工具、设备未经同意,不准外借。

六、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上,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七、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讯设备聊天;有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八、不得擅自在小区内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九、严禁向客户索取财物,禁止吃、拿等不良行为。

十、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客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决不可粗暴、冷漠。

十一、如不能按以上条款遵守和执行者,物业部有权扣月奖或辞退。

十二、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便接受客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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