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报刊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08-03-14 12:00:00

图书、报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对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作出以下规定。

第二章 申购程序

第二条 各部门经理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购买业务参考书籍,依公司规定的申购程序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第三条 填写申购单-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主任审核-申购单交财务部

第四条 购买-填写报销凭证-购买的书籍交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在报销凭证上盖已登记的印-财务审核 总经理签字

财务部报销

*一次购买达500元以上,申购单需总经理签字同意

第三章 分类

第五条 凡新购进的图书按图书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贴上标签,输入图书管理系统。

第六条 办公室设图书保管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并通过计算机数据库管理与每册图书内附的借阅卡相结合,准确掌握公司图书的流转情况。

第四章 借阅

第七条 期限:普通图书借期一月,专用工具书籍的借阅期限视具体情况限定。

第八条 继借:借阅图书到期,必须到办公室办理继借手续。

第九条 归还:如有破损、遗失情况,照价赔偿。

第五章 图书中的报刊管理

第十条 订阅:公司由办公室负责刊物的订阅,各部室可以部室名义提出订阅刊物的需求,由办公室综合平衡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订阅。

第十一条 收发:办公室每日收取报刊,整理并置放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供阅览。

第十二条 更换:阅览架上的报纸每星期更换一次,期刊每月更新一次。

第十三条 归档:每年年底将期刊装订成册,归档备用;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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