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工的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发布于 2016-02-26 14:00:00

物业维修工的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一、维修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二、维修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在熟练掌握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争取做到一人多能,适应办公楼维修工作的需要。

三、维修工要经常巡视,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

四、维修工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维修工到办公室内维修时,要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六、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即当客户报修、投诉及咨询其它事宜时,无论是否与本职专业相关也必须负责协调处理,直至客户满意。

七、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修工作职责和各项考评标准。

奖罚标准:

①月考评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正常发放工资

②月考评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扣发当月工资50元

③月考评分80分以下(不包括80分)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④维修工连续三个月为100分以资鼓励,连续三个月为90分以下根据情况给予辞退调岗处分。

检查人员:品质管理部负责日常考核,巡查访问,管理处负责日常检查,综合评分。

检查标准:按考核标准逐项检查,达到标准不扣分。

检查时间:随时抽查,不定期。

维修工工作岗位考核标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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