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人员编制及任职条件

发布于 2015-12-11 11:30:00

物业管理处人员编制及任职条件

岗位 主要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人数

管理处主任对商务楼工作的各过程进行策划,并监视、控制和进行持续改进。负责对业主的服务工作,领导管理处日常工作。大学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专业职称以上,持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三年以上独立管理商务楼经验,45以下,性别不限。 1

保安班长对固定岗、巡逻岗、车辆管理员实施管理; 负责火灾初期(消防部队未达到前)现场的指挥的调度;对固定岗、巡逻岗、实施随机抽检,并作好记录负责一般治安案件/火灾与刑事案件发生率的统计。对固定岗、巡逻岗、义消队员、实施管理并指导其工作。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持物业管理上岗证,具有三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40岁以下,男性。1

保安员对出入商务楼的人员、财物进行登记、验证。负责商务楼公共设施、消防/治安设施设备、治安状况、二次装修现场、车库和露天停车场的巡视检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具有1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35岁以下,身高1.75米及以上,身体健壮的男性。4

维修工根据用户要求和公司相关部门传递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业主/租赁户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者特约维修服务的简单水电类项目维修。对商务楼内机电设备实施维护保养并作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负责建议对所辖商务楼内机电设备进行标识,对标识进行维护保养。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相关操作证35岁以下,责任心强的男性为宜。1

清洁、绿化工

负责所分配区域的清洁/保洁具体工作。

负责所辖商务楼的环境绿化/美化具体工作。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下岗职工优先。3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