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15-06-17 11:30:00

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 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 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 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 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员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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