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发布于 2015-05-07 11:30:00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目的:为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五病调离制度,请公司各项目认真贯彻执行。

食堂炊事员和二次供水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活期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和接触性皮肤病患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疾病的必须立即调离食堂炊事员岗位、二次供水管理员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建立健全食堂炊事员和二次供水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食堂炊事员和二次供水管理员的健康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对上述两个岗位从业调离人员健康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年*月

附:《五病调离情况记录》

五病调离情况记录

姓名 性别 年

龄 工作岗位 病名 是否调离 调离时间 负责人 备注

年,我单位食堂炊事员和二次供水管理从业人员共有 人,其中患“五病”者有 人,实际调离 人,调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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