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五)

发布于 2014-06-13 11:30:00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五)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时间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0时,下午12:30--17:0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另行通知。

第三条 打卡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相应的处罚。

3、员工因出差、请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的,须提前半天(或因故无法提前说明的,期满到公司上班后半天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见附件)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否则,按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的,须填表(见附表)及时说明情况,情况说明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交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次,不及时书面说明或超过3次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5、上班以后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 弹性安排

考虑到上午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对员工上午考勤设置10分钟的弹性安排,每月最多3次不作迟到处理。

第五条 考勤结果处理

1、除以上弹性安排外,对迟到、早退者,公司实行罚款处理,每次以100元为起点,罚款最多至当事人月收入的20%。

3、由别人代打卡和替别人打卡者,对当事人双方各罚款200元/次。

4、对员工缺勤的薪资扣减按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计算。

第六条 考勤记录、汇总和审核

部门经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月末向综合服务部递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综合服务部负责对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审核,并于次月10日前统计公布上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情况,以便于公司顺利实施考核管理和员工月度工资造册。

第七条 考勤表的规范:

一、考勤表的统一--(附格式):

说明:1.考勤符号:(1)上班:白班--"√",中班--"∮",夜班--"⊙";(2)休息:休息--"○",调休--"+",事假--"⊕",病假--"△",公伤--"*",产假--"#"(3)加班:一般直接用上班考勤符号,连续上班可用以下符号

白中白 中夜 夜

2.统计栏:(1)出勤:填实际出勤天数;(2)中班、夜班填实际上班班数;(3)加班填实际加班天数。(4)病假、事假、产假、公伤、调休等填实际休息天数;

二、请销假规定

1、请假在三天内由所在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2、考勤表必须及时、正确汇总,并于每月初二天内报综合部,考勤表经综合部汇总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审核、签字确认;

3、关于考勤规范工作,将列入考核,若有违反,处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另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 员工应当爱护打卡牌,若不慎遗失或损坏而不能打卡,员工应及时向综合部提出制作申请,但重新制作成本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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