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主管、领班实行考核聘任制规定

发布于 2008-04-19 11:30:00

晋升主管、领班实行考核聘任制规定

1.晋升条件:

1.1拟晋升主管、领班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创业、敬业之精神。

1.2廉洁奉公、作而正派、团结同志、遵章守纪、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1.3有较强的正直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充分胜任拟晋升职务的工作能力,技术业务水平。

2.审批程序及考核:

部门经理依据岗位职责对晋升者进行考核合格方提名,报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审批,由人事依据晋升条件再次进行考核和评付,具体考核项目参照如下:

考 核 表

序号考核内容满分实得分备注

1敬业、尽职之精神和工作责任心2分

2礼节、礼貌、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举止规范1分

3业务技能、业务素质、工作经验2分

4督导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1分

5部门创?情况及费用指标控制能力1分

6语言表达能力及在员工中人际关系、信誉、威信2分

7消防、安全、卫生意识1分

合计10分

考核人意见:

副总经理审核:

行政人事部核实:

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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