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公寓绿化养护方案

发布于 2016-01-14 12:30:00

廉租公寓绿化养护方案

为保持本廉租公寓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管理处绿化人员是本廉租公寓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面积,保证绿地率在30%以上,并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征和养护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布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方法等,方便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浇水、绿化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廉租公寓使用人是本区绿化享用人,负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刻划树皮、采摘花果,不得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木上扎铁丝、敲钉等,禁止在绿化地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和花台;

2、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

3、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放鞭炮及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小孩不得在草坪内踢球玩耍。

(三)凡是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如下: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棵罚款10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棵罚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支)罚款5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35元。

3、对绿化地带晾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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