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的空置房管理

发布于 2016-02-26 15:30:00

社区的空置房管理

对于开发商待售的空置房屋,我公司将在接手管理后,每周定期派员进行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的例行检查工作,同时填写空房检查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派员修复。修复后及时记录在案,备档留存。

每半月组织保洁员进行一次集中保洁和清扫,以保证空置房屋的卫生。

在冬季供暖期开始前和供暖结束后,我公司都将严格按照程序对空房的供暖设施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巡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配合开发商售楼部的售房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售楼部门提供各种方便。

附:空置房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未出售空置房屋的管理,明确空置房屋的管理责任,配合好开发公司的房屋销售工作,防止空置房屋内的物品丢失、损坏及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搞好空置房屋的看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空置房屋的交接

各管理处所管范围内的空置房屋经管家部、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员共同查验登记,注明存在问题后,叁方进行签字交接。

2、空置房屋钥匙的管理

(1)空置房屋交接验收后,应将空置房屋的1把外门钥匙交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设人保管,以备空置房屋的日常检查、销售看房及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理,其余钥匙由管家部统一管理。

(2)空置房屋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外借发生问题保管人负全部责任。

(3)空置房屋售出业主需要进户时,应将所有房屋钥匙一次性全部交给业主,并注明交出钥匙数量,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签字。

(4)空置房屋的钥匙如在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管理处应及时通知管家部,造成损失由各管理处负责。

3、空置房屋的管理

(1)空置房屋的日常管理由各管理处负责,各管理处要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检查清扫,并对检查情况详细记载,每周一次。对室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时,如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2)管家部对各管理处空置房屋的看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3)任何人不得将空置房屋私自出租、转借及存放私人物品。

(4)任何人不得将空置房屋的水、电、煤气、电话等私自提供给他人使用。

(5)除管理处空房看管负责人外,其他人进入空置房屋时必须由各管理处派专人陪同,以防止空置房屋内的设备设施丢失损坏。

(6)购房者看房时必须由销售部工作人员亲自带领且销售部人员必须佩带胸卡示明身份,购房者看房或维修部门进行维修时,各管理处必须积极配合,并派专人陪同,看房或维修完毕后,陪同人员检查并关闭水、电设施后方可离开,并在当日值班记录登记。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