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大厦)租户退房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16-01-30 15:30:00

金融中心(大厦)租户退房工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租户退房办理程序,确保租户顺利办理退房手续。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租户退房手续的办理。

3、职责

3.1管理处客服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用户租户退房手续。

3.2财务收费人员负责核对各项应缴和退缴费用。

4、工作程序

4.1当业主向招租部提出退房时,XX置业公司招租部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客服中心安排工程人员协助招租部对退出的房间进行验收交接,记录于《XX大厦租户退房移交单》。

4.2由XX置业公司招租部开具《退房通知单》,管理处财务人员负责核对各项应缴和退缴费用,收齐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后,在退房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费用已收齐。

4.3管理处主任在退房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4.4租户在XX置业公司招租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招租部通知管理处,可以让租户办理搬出手续。

4.4客服中心请租户填写《出门物资确办理认放行单》,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凭单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相关质量记录:

1.《XX大厦租户退房移交单》GG-JR-03/B08

2.《退房通知单》XX置业公司招租部提供

3.《出门物资确认放行单》ZC-09/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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