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业主借伞服务规程

发布于 2015-10-24 15:30:00

酒店式特色服务

别墅业主借伞服务规程

1.0目的

保证别墅业主在下雨时在服务中心借到雨伞,方便业主。

2.0适用范围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0管理职责

所有服务中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借伞去服务别墅业主,确保备有足够雨伞提供给业主借用。

4.0定义

(无)

5.0操作细则

5.1别墅业主向服务中心提出需求信息;

5.2跟业主确认房号、业主身份;

5.3服务中心问清楚客户借伞的数量及还回的大概时间;

5.4用收款收据为业主开据借伞押金(按每把雨伞¥50计),并向业主解析如雨伞有所损失,管理公司将会按此单收费;

5.5请业主《借伞记录表》上签名后,工作人员交付雨伞给业主;

5.6雨伞交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检查雨伞的完好性,无疑义,收好打开晾干;

5.7业主凭收款收据到服务中心退还押金,服务中心收回收款收据,并在收据本中找到原件,将回收收据与原件订好一并存放(或在当日与财务结算时交给财务存档);

5.8如所借出的雨伞有损坏,所收的赔款应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体现。

5.9在《借伞记录表》上记录,每班交接雨伞数量。

5.10每月服务中心必须整理雨伞的领用、借用、损坏、赔付、流失的情况,汇总后交客服主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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