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回访制度

发布于 2008-07-21 15:30:00

业主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回访要求

1.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