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消防应急预案(二)

发布于 2015-09-06 17:00:00

物业项目消防应急预案(二)

1.应急灭火指挥部的组成

大厦消防总指挥: 物业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 保安部经理、 工程部经理

保洁部经理、 物业部经理

非办公时间负责人:保安部值班长

2.工作目标

保证初期火灾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控制,消除火势对人员疏散的威胁,保证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确保业户及物业员工的安全。

3. 基本职责

3.1消防监控室(中控室)负责消防监控、报警工作。

3.2工程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运行、操作。

3.3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火场灭火。

3.4管理处其它员工负责人员疏散救护、现场维护、警戒及物资疏散抢救工作。

4.工作程序

4.1灭火指挥机构

4.1.1大厦发出火灾警报后,项目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往消防监控室(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夜间及节假日由保安部值班长或值班领班临时负责。

4.1.2主要职责:决定是否向"119"消防队报警;决定是否播放紧急疏散广播;根据火情发展情况组织力量,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统一指挥灭火、抢险、疏散和救助工作;决定是否播放解除火警警报状态的广播,处理善后工作;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原因,组织清理工作。

4.2应急状态物业各部门分工

保安部:以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员为主,组成现场灭火组和保安警戒组。

工程部:以工程人员为主,组成设备保障组(动力组)。

保洁部、物业部:以保洁部人员和物业部人员为主,组成引导疏散组。

医务室(如项目设有医务室):以医务室医务人员为主,组成救护组。

4.3火情处置

4.3.1一级报警

4.3.1.1报警人应:

(1)大厦内的任何人员在发现火灾险情后,均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发出报警。

(2)消防中控室电话: (或使用楼层的手动报警器),报警人应按顺序讲明火灾部位、火势、姓名、所在公司(处室)名称和部门、联系电话。

(3)报警人员应切记:保持冷静,不要大声呼喊"着火了",避免造成其他人恐慌。不要轻易打开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加助火势),禁止使用电梯逃生,注意自我保护。

(4)如果火势不大,尽可能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将火源扑灭,并保护好现场,等候有关人员处理。

(5)如果火势较大,报警后应立即从最近的消防通道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待命(物业员工)。

4.3.1.2消防中控室值机保安员应:

当接到报警电话或讯号后,一名值机保安员应立即携带对讲机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确认。另一名值机保安员进行情况记录:报警人姓名、性别、所在公司/部门、联系电话、报警时间、火灾位置、燃烧物品、火势大小。

4.3.1.3火警经确认后,值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及其它物业部门,严重时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4.3.1.4由大厦保安部或工程部(值班)负责人组成甄别确认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确认工作:三查三看八定。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到火场最近的安全路线。一看烟火,定方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战力、定路线。

4.3.1.5确认火情的同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人员集合随时待命,做好扑救准备。

4.3.1.6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项目经理,迅速组成灭火指挥部,由项目经理(非办公时间为保安部值班长)视火灾情况组织扑救、抢险、疏散工作,不能在火势初期阶段扑灭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一切物业工作人员均需服从灭火指挥部领导的统一指挥。

4.3.1.7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延误报警。报警后应派出人员在消防车可能驶来的方向或主要路口守候迎接,指引道路;消防人员到场后,要及时向他们介绍火场情况,如起火区域,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火围困,有无爆炸、中毒物品等。

4.3.2二级报警

4.3.2.1当接到一级报警后,下列人员之一:项目经理、保安经理或工程部经理经过现场二次确认,证明火势不能在初起阶段扑灭,应向消防中控室发出二级报警命令。

4.3.2.2二级报警由消防中控室通过广播系统向全楼或相关区域发出,向楼层业户发出火灾通报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通报时,一般先用语言通报,说明疏散路线,稳定客户情绪,然后发出警铃。

4.3.2.3二级报警发出后,消防中控室按顺序及时通知保安部、工程部、物业部以及其它各部门人员。

4.3.2.4当接到二级报警后,保安人员及所有员工应按照火灾扑救程序和分工开始行动,凡有规定位置人员,应在一分钟内到达各自的指定地点和岗位。

4.3.2.5领导或主管人员职责:(领导或主管人员是指项目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保安部消防负责人,如某位领导不在,救灾指挥权依照职务类推)。

职责:

(1)上述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确认火情,并指挥灭火,决定是否发出二级报警。

(2)二级报警发出后,火灾现场最高级别管理人员即为现场总指挥,职责为:

A:建立临时救灾指挥部

地点:消防中控室或火灾现场,具体位置按当时实际情况定。

人员:总指挥:项目经理。当项目经理不在场时,负责人按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的顺序类推。非办公时间,项目领导不在岗时,由保安部值班长/值班领班临时担任指挥。

任务:*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做出关于设备运行或停

止的决定。

*决定下达停电、停空调、启动正压送风机的命令。

*决定下达撤离疏散命令。

*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向消防部门指挥人员介绍情况,并参与消防部门的灭火指挥扑救工作。

B:建立现场指挥部

地点:火灾现场。

人员:现场指挥(保安部经理)、保安部消防主管、工程部经理、保洁部经理依次类推。非办公时间,保安部当班领班到现场负责指挥。

任务:*组织义务消防队现场灭火。

*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火灾情况,提供各种灭火

方案以及消防设备的技术运行情况。

4.3.2.6保安部职责:

保安经理职责:

(1)接到一级报警后,保安经理应立即携通讯器材赶到现场,同时命令保安部全员进入应急状态。

(2)接到二级报警后,保安部经理应立即到现场指挥部报到,同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

(3)如保安部经理不在,按保安职务依次类推。

消防主管职责:

(1)接到一级报警后,应立即携通讯器材赶到现场,确认火势,并根据火势提供灭火措施。

(2)接到二级报警后立即在火灾现场带领灭火组和在场人员扑救,如火势较大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参与救火,成为与消防队的协调人员。

各主管/领班职责:

(1)接到保安部经理进入应急状态命令后,应立即召集在岗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派人打开所有消防通道,同时准备应急灯、对讲机等物品。

(2)组织在岗人员带上灭火器到火灾现场指挥部报到,参加灭火。同时成立警戒组,并在指定位置布置工作。

保安员职责:

保安员在没有火灾情况下均执行正常警卫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即成为:

(1)灭火组(由备勤人员组成):服从主管指令,准备应急灯、对讲机、钥匙、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桶、警戒绳等物品到指定地点待命,听候调遣。在得到灭火总指挥指令后,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2)警戒组(由值岗人员组成):服从主管指令,控制主要进出通道及现场通道;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疏散围观人员;保证正常救火工作;负责火灾时的大厦秩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偷盗公私财物。

(3)消防中控室值机保安员:

A 按照总指挥命令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排烟风机。

B 按照总指挥命令向119报警,派人携带消防铁钩打开消防井盖,在大厦外引导消防车,向消防队介绍险情处理情况。

C 按照总指挥命令发出人员疏散指令,用中、外文按顺序进行火灾情况广播;同时鸣响区域警钟;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打开救生门;切断电源。

4.3.2.7物业部职责:

(1)到一级报警后,应迅速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坚守电话,物业经理随项目总/副总经理到消防中控室等候命令。

(2)到二级报警后,按照总指挥命令通知重要部门抢运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档案,协助引导客户疏散。

4.3.2.8保洁部职责:

(1)接到一级报警后,保洁部经理迅速召集本部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在指定地点待命并准备灭火器材。

(2)接到二级报警后,保洁部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报到,根据命令积极参与灭火,其它人员坚守岗位,等候命令。

(3)保洁部负责组织疏散和救护工作,组长由经理担任,按照指定路线疏散和救护楼层内的人员,仔细确认人员撤离及伤亡情况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火场寻人的方法和应特别注意的地点:

a. 在火场寻人,主要靠喊、叫、摸、看等方法,要深入细致地进行观察判断,做到动作迅速,沉着冷静,注意安全。

b. 特别注意如下地点:通向出入口的通道,走廊及门窗附近。

C.检查过的房间应在门口画出标识,以免重复核查。

4.3.2.9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配电室值班员应根据灭火指挥部命令关闭全楼空调新风,并根据命令部分或全部切断楼层的电源。

(2)当楼层内出现火情时,工程人员根据指挥部命令启动防排烟设备,保证大厦内客户人员安全从火灾区域内疏散,防排烟系统控制平时设备现场应设为自动状态,由中控室联动台控制启动。

(3)当中控室启动防排烟系统设备不运行时,工程部立即派人到现场手动强行启动防排烟设施。

(4)当确认火灾发生时,工程部人员应迅速赶到消防水泵房,检查消防电源及消防设备,通过消防专用电话和中控室保持联系,保证消火栓泵及喷淋泵的启动和正常运行,当中控室启动消防泵不运行时,工程人员现场按以下步骤启动设备:

A 当多个喷淋头玻璃球爆破时,启动喷淋泵;

B 当动用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时,启动消火栓泵;

C 消防水泵控制平时为自动状态,手动启动时,把"自动/手动"开关拨到"手动"位置。按下"绿色"运行按钮即可。

(5)工程部各岗位值班人员要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岗位人员原地待命,密切注意水、电、气等的运转状况,发现故障,立即组织抢修,并向灭火指挥部报告。

(6)直燃机房、变配电室等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其余人员原地待命随时准备接受命令。

(7)如火情有蔓延趋势或已不能控制,需要全体人员撤出时,工程部人员要将所有电闸阀门、燃气设备和门窗关闭,防止火势的继续扩大。听从消防广播的命令,沿消防通道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

4.3.2.10义务消防队职责:

(1)一级报警后,随身携带就近的灭火器材,在指定地点待命,等候进一步指令。

(2)接到二级报警后,应迅速赶到火灾现场,随身带好灭火器、消防斧、救护绳、防火钩、防毒面罩等消防、救护器材,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开展扑火。在火灾失控时,按照指挥部命令,有序地沿消防通道撤离火灾现场。

灭火策略:

a. 室内火灾,内攻近战。

b. 楼房火灾,分层截击。

c. 下层火灾,上层设防。

d. 战力分配上要做到:灭火救人同步进行,救人重于灭火,灭火部份要把主力用于直接灭火上,同时以小部份力量在可能蔓延的地方,防止火势乘隙扩大,当火势已经扩大,就应以主力用于蔓延火势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的方面。

4.3.2.11其余部门员工职责:

(1)未接到具体指令时,不得离开岗位。

(2)不许奔跑,大声叫喊,保持镇静。

(3)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使用电话,保证通讯畅通。

(4)将现金、票据、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保存好,按照总指挥命令进行转移。

(5)按照分工,协助、引导大厦客户紧急疏散。

4.3.3组织疏散

4.3.3.1疏散程序:

(1)二级报警后,火灾现场总指挥在指挥救火同时,成立疏散领导小组,决定疏散和撤离命令。小组任务是疏散大厦内人员,抢救物资和伤员。

(2)疏散小组由各部门赶到火灾现场的最高负责人组成,具体任务:

A 火灾指挥部下达客户和

员工疏散命令,由总指挥通知消防中控室发出疏散通知。

B 物业应急疏散组成员应在接到命令后,在消防通道指挥疏散,检查楼层各房间内是否有人滞留。检查确认无人的房间应在门口划一道"×",以示此单元检查完毕。

C 工程部将电梯停至在首层,检查轿厢内是否有人;切断与消防无关的全部电源;准备破碎门窗的工具,做好高层援救疏散的准备工作。

D 火灾疏散后的集合地点为大厦以外安全的空阔地。

E 疏散完毕后,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人员进行清点,确保员工绝对安全。

4.3.3.2疏散要点

(1)大厦所有人员在疏散时应按照"先人员、后财物"的原则进行。

(2)在火灾失控时,要及时通过消防广播发出疏散指令,所有人员(包括现场扑火人员和值守人员)应立即选择消防通道,及时有序地撤离。

(3)局部起火时,应注意按照相邻疏散原则,疏散起火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人员。首层起火时应疏散首层、二层及地下各层的人员。

(4)撤离火场时不得乘坐客梯,应按照大楼内的安全出口指示牌找最近的安全通道(楼梯)疏散。

(5)疏散时应尽量接近地面,用湿布覆盖口鼻,避免因吸入烟气引起窒息或烟雾中毒。

(6)人员撤离后,消防人员、保卫部人员要再次检查一遍有无人员滞留情况,并对已撤离人员进行清点、登记。

5.火灾善后

5.1保安部应在火场区域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破坏现场,或有人浑水摸鱼。

5.2物业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的医院。

5.3火灾扑灭后,保安部应开始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在消防机关检查火场,确认火因,通知物业管理处可以进行火场清理后,物业人员才可清理火场(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禁止擅自清理火灾事故现场)。

物业人员紧急集合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以保安部为主的物业各部门

落实负责人:物业总经理、保安经理 (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值班领班(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紧急集合是大厦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行动。经过演练物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做到镇静自如,快速拉动,方法有效。通过方案演练,使每位在岗员工掌握对付各种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

紧急集合程序适用于:

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重大抢劫、杀人、业主(商户)和物业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大厦受到雨雪天气、暴风、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3.大厦发生火灾、火情。

4.大厦发生重大设施故障,如跑水等

5.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拉动措施:

1.大厦紧急集合的总负责人办公时间为物业总经理,非办公时间为值班经理或保安部值班长。

2.由保安经理确定本大厦的紧急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应为便于快速集中且保证安全的地点。

3.物业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干部,以及重要岗位的技术骨干,应预留个人的紧急联络电话于项目中控室或值班室,以方便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4.物业各部门要指定本部门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的紧急召集人,负责紧急情况下,本部门拉动人员的召集和指挥。

5.物业各部门要制定在岗员工和不在岗干部、技术骨干的联络计划,以便紧急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络工作。

6.大厦消防中控室、配电室等重要机房要24小时有人值守,随时接听电话。

7.大厦保安宿舍配备通讯器材,以便紧急情况下通知、调动机动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外保队员接到拉动指令时,应在2分钟内达到指定地点待命。外保紧急拉动时,可以不穿制服、不戴帽、不扎腰带、不系领带,但不能穿拖鞋或赤脚。

8.物业各部门在岗员工应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接到紧急拉动指令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待命。

9.大厦中控室、配电室、门岗等重要机房、岗位的员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坚守岗位,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的进一步指示。

10.紧急集合完成后,物业员工要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接受应急指挥部的进一步指示,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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