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帐务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08-11-18 10:30:00

[管理费的预、决算管理]

做好年度管理费的预决算,是做好费用管理的首要工作。因此,每年年底或年初,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和"量出为入、合理节约"的原则,并按照单项预算编制方法来制订下年度的小区的管理费用::预算,以确保所管物业正常运行之费用需要。

每年末要做好当年度的管理费用决算,并提出决算报告,报业委会审批,并接受审计。

[各类收支的日常管理]

建立并保持管理费、房屋设备运行费及物业经营收入的台帐。

物业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归入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收费项目合理、合法、公开。

每项收费都应开具正规的发票或收据,应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每月15日将"付款请求书"送交业户,请业户于当月20日前付费,逾期由业户服务员上门收款。

收费项目:物业管理费、房屋设备运行费(有偿服务在提供服务后,请业户确认签字,每月结算一次)。

准确、及时做好实收账册,统计应收费用、实收费用以及欠收费用,做好收费报表。

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户的监督和查询。

年度预算确定以后,在加强费用管理的同时,更要加强收费管理。按每户业主分别设立收费台帐,以确保各项费用应收、实收、预收或欠费的每笔记录清楚、准确、完整,便于查询。

在预算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好每月的开支,做到平衡支出。各类费用的支出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财经纪律,做到不乱花业主的一分钱,年终确保收支平衡。

[物业维修、更新帐务管理办法]

根据××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维修资金的筹集,按规定由开发商和业主在办理产证时缴入政府主管部门指定账户或业委会开立的维修资金专户。

按规定维修资金利息及停车管理净收益应归入维修基金专户。

维修资金不足时,可由管理处编制筹集方案报业委会,由业委会征集。

维修资金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日常维修费使用应按规定报业委会批准后并报公司审批,经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批准方可使用。

对于电梯、污水处理、空调系统等比较大的维保项目,应签订合同,并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中、大修或更新项目在年度计划中立项,应编制项目预算书,选定施工单位,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报公司审批,同时报业主委员会审批。经公司、业委会::批准同意后,由业委会与施工单位订立工程合同。若由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订立工程合同,应由业委会出具委托书,并写明工程的支付约定,按合同规定经业委会正、副主任签字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从维修资金中支付。

按规定维修资金应按幢、按门牌号立账,按单元立分户账。

管理处应将每年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及分摊情况年终结算后归档。

维修资金使用项目:

--物业日常维修;

--物业专项维修、更新;

--物业中、大修;

--业委会活动经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物业发生维修、更新的费用及时做好清单提交开户银行。

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维修资金帐目。

每半年向全体业户公布一次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管理费收入、房屋设备运行费及物业经营收入等的帐务管理办法]

加强现金库存限额(除额定的备用金外)的管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公司计划财务部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安全起见超过1万元,必须有人陪同。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计划财务部批准,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管理处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不得"白条"抵库,严禁收款不入帐。

对于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应由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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