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PA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发布于 2015-10-27 13:10:00

物业PA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1.0目的

让员工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PA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操作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 PA领班及PA员工

4.0定义

5.0规程

5.1服务特性:认真、细心、负责、反应敏捷

5.2处理台风等自然情况及公共区域物品的保护预案:

5.2.1如遇到台风(三级以上)第一时间把外围盆栽全部放倒,以免将靠玻璃处的植物吹倒导致打烂玻璃。

5.2.2巡查走火楼梯玻璃窗的关闭情况,以免渗水。

5.2.3巡查各区楼顶下水道的畅通情况,以免因下水道堵塞而造成水浸。

5.2.4所有事项检查完毕后(确保正常),留守足够的人手,处理因台风而造成的突发事件。

5.3设备出现故障的处理预案:

5.3.1PA清洁设备要求各班检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声或不通电等现象,必须在机器上贴上"暂停使用"的指示标志。

5.3.2PA清洁设备如在操作时出现故障要即时停止使用。

5.3.3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如故障属于技术性的,自行不能解决的,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即致电合约维修公司请求其予以解决。

5.3 处理业主遗留物品的预案:

5.3.1如在小区范围内及公共场所发现有业主遗留物品,首先应通知服务中心或办公室,报告详细拾物地点、物品名称。

5.3.2将物品交至服务中心或办公室。

5.3.3详细填写业主遗留物品的清单。

5.3.4文员接到送来的遗留物品后,物品名称、拾获日期、拾获地点、拾获人详细填写在"业主遗留物品登记表"上,以做备案。

5.4处理停水、停电的预案:

5.4.1如PA接到停水、停电的通知应第一时间在各公用洗手间用大白桶备水,用来冲洗洗手间,保证洗手间的卫生质量。

5.4.2在停电前,PA员工要准备好应急用手电筒。

5.5发现人为损坏物品预案:

5.5.1发现有人将公共区域物品损坏(如损坏地板、打破花盆、家具损坏等)须第一时间通秩序维护部及当值主管。

5.5.2检查物品损坏程度,由部门负责人按公司规定的物品赔偿价与业主协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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