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购置管理

发布于 2009-11-21 09:26:28

4.3.1 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4.3.2 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4.3.3 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3.4 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4.3.5 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4.3.6 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3.7 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4.3.8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帐,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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