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单位联系制度

发布于 2016-02-13 08:30:00

幸福社区单位联系制度

1、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建协商策划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各项重大活动,围绕建设文明小区,深化社区服务,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为社区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提供阵地。

2、积极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在职党员联络组工作,运用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作。

3、居委会会员要和群众及时交流思想,互通信息,传播技术,互相帮助,共同发展,重点做好联系户的工作。

4、健全领导干部帮扶困难群众制度,为困难家庭提供就业、培训、生活上的各类帮助,并与困难家庭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5、辖区内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共同做好外来流动党员的接收、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每季度对流动党员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并鼓励其参加社区活动,使他们在社区各项事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6、骨干青年与社区老党员结成对子,老党员为青年传播好的工作经验和党的知识,骨干青年协助党员深入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7、党员在活动中如有意见,建议应及时反馈于支部,支部应及时做好记录,如实向社区党总支或上级反应,得以及时解决。

8、每年召开1~2次社区单位联系会议,通报各自党建工作情况或各类社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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