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发布于 2016-02-13 08:30:00

幸福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定期研究、协商本社区的重大事项,并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事计划。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

组织建立居委会议制度,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教育居民自觉遵守《居民自治章程》。

2.组建各大专业工作委员会和下属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和支持社区工作站工作。

建议和完善“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等民主自治制度,组织居民讨论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

3.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老年服务等上级各条线工作和各类创建活动。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5.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充分发挥自身社区影响,整合社区资源,努力提高社区单位的参与率。

7。开展文明楼组、文明家庭创建,培养和发展群众文艺团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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