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社区居民公约

发布于 2016-01-25 08:30:00

华福社区居民公约

为建设一个安全舒适、整洁优美、团结互助、安定和谐的文明社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提高居民群众自身素质。进一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华福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制定了如下的华福社区居民公约:

1、居民应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和活动(包括集会、游行和上访等)。

2、遵守社会公德,提倡见义勇为,严禁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偷盗、不搞色情活动,不得借故借酒制造事端辱骂他人,不侵犯他人财产安全,如造成后果的,报送公安机关法办。

3、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发扬敬老尊贤爱幼的优良传统,自觉履行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不得虐待老人、亲属和子女,提倡邻里互助,济贫扶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风尚。

4、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凡违反计划生育不执行计生有关规定,不按时落实各项计生措施的对象,社区有权将在社区公章使用及的关证明提供方面给予适当地控制。

5、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社区容貌的整洁,严格实行卫生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和垃圾袋装化、不随地扔倒垃圾及乱搭建,禽畜应圈养,禁止在社区道路两侧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影响交通安全。

6、自觉搞好各项生产及经营性活动,努力增加居民的收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和交纳各种规费(包括治安费,卫生费和路灯照明费等)。

7、搞好邻里关系,龙眼树若由于生长延伸到他人房顶时,应自行剪除至离墙壁垂直距离0.5米,离屋顶1米的高度。如不自行剪除的,经房主报经居委会现场勘视同意后,房主有权剪除至规定的距离。社区主干道两侧占道的龙眼树枝,一律以双边路沿为准,由户主自行剪除至垂直高度4米。否则,居委会将依本公约强行无偿地剪除。

8、因建房使用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今后如遇建房纠纷时,后建户与四邻的距离一律以先建物为准,自行退离1米,作为沟巷;若双方同时新建,则以双方中界为准各自退离0.5米作为通道。

9、为了加强对路灯的管理,凡是私拉乱接路灯的将给予当场切断电源并没收所有的用电器材;对私接路灯电源进户(偷电)者,视其偷电行为轻重,将处于5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0、为了更好地加强社区印章的管理,对社区印章使用规定如下:凡属居民有欠旧村委会及现社区居委会的欠款户,需要使用印章时,欠款额1000元以下的应一次性还清,1万元以下的每次最少还款3000元,2万元以上的每次最少还款7000元,否则居委会有权不予提供印章及相关证明。

本公约经全体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即生效。

自20**年*月*日起实施。

华福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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