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仙景社区居民公约

发布于 2016-01-21 08:30:00

街道仙景社区居民公约

1、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敬业尽职,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履行义务、秉公行事、不行贿、不受贿、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不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

3、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区道路、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保护花草树木、旅游景点、古迹文物。

4、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济困扶贫,抢险救灾。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赌博、不搞色情活动,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5、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居容整洁,不乱倒垃圾、粪便、污水,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在街道堆放建筑材料,放养禽畜与乱搭建。

6、移风易俗,树立新风,破除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倡议简办或不办。

7、遵守婚姻法,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不重男轻女。夫妻间真诚相爱,平等相处,共患难、同安乐。父母以身作则,共同抚养教育好子女。

8、对违发计划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居委会有权上报街道计生办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9、尊老、敬老,自觉履行赡养照料父母的义务,不虐待老人,不强行索要老人的财物和要求老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10、兄弟、姐妹及邻里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和睦相处、不坑人害人、损人利已、共同促进家庭、邻里祥和、社会安定。

11、搞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入街要慢行,小心用电与使用煤气,做到户户安全。

12、依法交纳农业税、卫生费,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不交纳者,由社区上服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外罚。(20**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修订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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