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和谐社区环境而努力

发布于 2008-04-19 08:30:00


为创造和谐社区环境而努力
文/鲍义宝

2005年5月9日晚上,时钟己指向九点,在地铁明珠苑业委会的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一个由业委会、居委会和莘庄房地办有关人员组成的临时工作班子,正在对地铁明珠苑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征询表》进行着清点统计。拆信、唱票、监票、登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着,只见登记黑板上同意续聘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下方,一个个“正”字在不断地增加。

经过近二个小时的统计,结果终于出来了: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97.82%的高比例获得续聘资格!莘庄房地办的负责同志对这次业主表决的操作过程作了总结性发言:“地铁明珠苑业主大会以书面形式由全体业主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业委会执行这项工作的操作程序是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此次表决,按应发《业主意见征询表》460张,实发459张,共计收到有效征询表364张,其中表示同意陆家嘴公司续聘的有336张,占总数的73.04%。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本次征求意见表中对表决原则做的事先告知,将未作反馈的95张征询表视作同意统计,则总同意率占97.82%。此表决结果我们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莘庄房地办负责同志还表示:“地铁明珠苑小区本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是有许多经验可以推广的,希望业委会认真加以总结。”

看着密密麻麻地写满“正”字的黑板,听着有关领导对本次选聘工作所给予的支持、肯定与评价,作为业委会主任的我,联想到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所经历的种种困难以及业委会成立以来所做出的各种努力与付出的辛劳,此时此刻,我心中思潮起伏、感慨万千。

业委会在成立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由于本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都担任经理职务,因此在被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居委会推荐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两名业主代表之一时,引起了一部分业主的猜疑:“此人是否会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串通一气?”“今后怎么能为业主主持公道维护业主权益?”虽然持有这种疑虑的业主是少数,但从中也反映了广大业主希望选举出能真正代表大家权益,能公平公正地维护业主利益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真切愿望。业主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对他们的各种疑虑,最好的解释就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

在房地办与居委会的指导与支持下,业主大会筹备组克服了各种困难,终于完成筹备任务,地铁明珠苑第一次业主大会于2004年10月11日召开,并选举产生了首届业主委员会,本人也被选为委员并担任业委会主任。这是广大业主的重托,也是对我的考验与鞭策。当时我也对自己定下了“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我决定与业委会的其他成员一起,以出色的工作来证明业主的选择是正确的。

在业委会成立以后的第二次委员会议上,明确了委员的分工、业委会与业主的沟通方式、业委会的工作制度,“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公章使用制度、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使用规定以及收发文的有关规定,以便业委会的工作遵循运作规范化、程序合法化、办事公开化的原则。

业委会在维护业主利益的方面,首先确定了“摸清家底”的近期工作目标,以业委会名义向发展商致函,要求发展商提供本小区开发建设的有关公共部位产权归属证明与建筑质量保修和有关设备设施验收证明与质量保证材料;同时还向物业管理公司发函,要求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总结、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情况,收益归业主所有的各项收入的有关账目,以及物业现状报告等等。

以上所有业委会内部工作规定和对外发送的两封信函,都在业委会专设宣传栏内向全体业主公示。

总之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严格遵照依法办事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地将业委会的工作布置与计划向全体业主公布,及时地将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向房地办、居委会通报。通过业委会的努力工作,通过业委会宣传窗口及其他渠道与广大业主所作的沟通,广大业主逐渐对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给予认可与支持。在此基础上,业委会组织召开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业主大会,得到了房地办与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配合与响应,发出的《业主意见征询表》反馈率达到79.30%,业主的意见也相当集中,同意续聘陆家嘴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达到了空前的高比例。这使业委会成员与其他所有关心物业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感到十分欣慰。但是,我们都十分清楚,业委会的工作还只是刚刚起步。今后,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创造和谐亲情的社区环境,将会有更多的工作,更艰巨的任务有待业委会去努力完成。

(作者系地铁明珠苑业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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