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11-08-17 16:26:35
1、业主以书面投诉、当面投诉或电话投诉的形式向服务中心第一受理人讲述投诉事由;
2、第一受理人将情况记录并在第一时间报服务中心客服人员;
3、客服人员将情况记录登记在《客户服务部日志》上,并判断业主的投诉为有效还是无效;
4、若为无效投诉,客服人员给业主口头解释,业主满意则结单存档;客户不满意则请示上级,寻求更好的解释,再回复业主,直至满意为止则结单存档;
5、若为有效投诉,客服人员分析投诉性质:一般投诉由服务中心与业主沟通回复、及时妥善处理;需协助的投诉由客服人员上报至有关部门领导与业主沟通回复、及时妥善处理;紧急投诉及时报服务中心经理处理;
6、无法处理的复杂、集体投诉由服务中心经理填写《特别事件报告》,1小时内上报至公司领导处理;
7、回访,业主满意则结单存档;业主不满意则再次进行分析、沟通、处理,直至满意为止则结单存档;
8、客户服务部所有投诉的结单存档记录需汇总于客户服务案例库中,每周汇总投诉事件,填写《客服投诉报表》上交公司领导。
9、记录表单
客户服务部日志 AW-QR-KF-03
客服投诉报表 AW-QR-KF-06
特别事件报告 无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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