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程序

发布于 2015-07-11 00:00:00

物业管理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对物业管理中的硬件如房屋、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的标识方法,以确保物业管理有序进行。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管理的所有物业范围,包括综合小区和独立的楼房。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94 4.8

4相关图纸资料

中航苑平面图、沙河(南)工业区平面图、沙河(北)工业区平面图

各楼房建筑平面图

中航苑10KV单线系统图、沙河(南)10KV单线系统图、沙河(北)10KV单线系统图

中航苑给排水系统图、沙河(南)给排水系统图、沙河(北)给排水系统图

各楼房内供水干管系统图

5职责

5.1物业管理部和沙河管理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的楼房内外标识(6.1 和6.2 项)

5.2电梯维修中心负责电梯的标识(6.3项)

5.3机电工程部负责供电与给排水系统的标识(6.4、6.5和6.6项)

5.4消防治安部负责室外消防接合器的标识(6.7项)

6实施细则

6.1所有楼房应在室外标识楼房名称或楼房号,楼房内各层楼梯口及电梯出口处标识层楼号。

6.2各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或环境导视牌。

6.3各楼房的电梯应编号。电梯轿箱内标识电梯编号、电梯准运证、维修单位名及投诉电话号码。电梯编号要与楼房建筑平面图相一致。

6.4所有10KV供电设施在电源端均应标明开关号及受电设施名;在受电端应标明用电设备名及电源来自何处。此标识应保证实物标识与图纸相一致。

6.5所有供水管网上的储水池、水泵均应有标识,注明相应设施的名称及编号。此标识应保证实物标识与图纸相一致。

6.6所有排水管网上的化粪池、排水井、排水管等隐藏设施均应在相应的图纸上有标识,注明相应设施的名称及编号。

6.7各楼房外的消防接合器应有鲜明的标识,注明接合器的用途(消防栓系统或水喷淋系统)。所有接合器亦应在各小区平面图上有标识。

7记录

电梯年审记录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