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装修管理程序(二)

发布于 2015-07-11 00:00:00

物业的装修管理程序(二)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对物业装修的申报、审批、管理的实施控制,确保物业整体结构的完整,以便用户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物业的装修管理。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 4.9

4相关文件

4.1《物业租赁合同的签定》

4.2《物业的供电管理》

4.3《物业的供水管理》

4.4《物业的消防管理》

5责任

5.1整个装修程序中,应以经营部为中心面对业主(客户),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5.2消防治安部负责装修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工作。

5.3机电工程部负责装修项目的机电部分审查和水电供应工作。

5.4物业管理部及各管理处负责装修期间的管理工作。

5.5住宅楼房管理处负责审批和管理住户装修。

6装修实施程序

6.1商用和工业用房装修办理程序。

6.1.1业主(客户)办理租赁或入伙手续后,需进行内部装修的向经营部申报装修,并填写装修申报表。经营部根据业主(客户)装修内容向客户提出具体要求申报资料,包括房屋装修平面图、水电布置平面图、水电设备表、招牌及广告牌透视图等。

6.1.2经营部负责将有关资料会同装修单位或业主(客户)送往相关部门,包括消防治安部、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机电工程部等,各相关部门以会签单确认接收资料的时间。

6.1.3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审图,消防治安部指导业主(客户)办理消防报批手续。

6.1.4业主(客户)办好消防报批手续后,将消防局报审批文送消防治安部和所在管理处。

6.1.5经营部负责办理交施工水电费押金手续,机电工程部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6.1.6施工单位持消防局报审批文和经营部经理签字批准的装修申请表到管理处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6.1.7施工过程中,由管理处负责日常监督,相关部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1.8装修完毕,管理处负责办理完工手续。业主(客户)通知机电工程部验收水电设施,办理正式送电手续,经营部负责办理装修临时水电费结算押金退还手续。

6.1.9管理处负责监督业主(客户)在正式开业前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验收手续。并将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批文报送消防治安部和管理处。

6.1.10商用和工业用房装修,要每天检查一次,从装修开始到装修结束止。

6.2住宅装修办理程序

6.2.1楼房管理处值班员受理所辖楼房内住户的装修申报表,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并向用户交待装修注意事项。

6.2.2管理处主任审查批准后交给值班员办理装修押金等有关手续。

6.2.3楼房管理处值班员与住户办理完有关装修手续后,要对住户装修特别是初期装修,进行检查监督,防止损坏楼房结构。

6.2.4楼房管理值班员接到住户装修完毕要求退还押金的要求后,要到现场检查装修垃圾是否清理干净,有没有损坏公用设施后,酌情扣减或全部退还装修押金。

6.2.5住户装修要在开始拆除打凿期间,每天检查一次;完工后,综合检查一次。

7记录

7.1《装修检查记录表》

7.2装修申请表(业主、住宅装饰用此表)

7.3装饰申请表(商业、工业、写字楼租赁或投资部分的房屋装饰用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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