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程序文件:标识管理程序

发布于 2015-04-20 00:00:00

物业程序文件:标识管理程序

标识制作及验收流程

各使用部门品质管理部

1.目的

规范公司CI管理,提升zz物业形象,规避经营风险。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品质管理部各类标识内容符合性的核定。新项目首批标识的制作、验收,对公司整体CI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使用部门本部门标识的制作、监督、检查与维护,标识验收。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标识的分类

4.1.1管理处识别标识:物业管理处指示招牌、标识;社区入口与"物业人"识别有关的标识;物业管理处办公区域标识。

4.1.2物业服务现场标识:物业职员操作现场或服务现场使用的标识。分为:客户服务类、安全类、环境服务类、设施服务类。

4.1.2.1客户服务类: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顾客意见箱

4.1.2.2安全类:岗亭、防火防盗、请勿停车等标识

4.1.2.3环境服务类:宠物牌、天气气温标识、水温室温、小心地滑、消杀进行中等标识

4.1.2.4设施维护类:养护进行中、油漆未干等标识

4.1.3项目本体识别标识:与项目本体、环境相配套的标识。属于"物业服务"的标识,如须长期、直接安装在项目本体上或相关环境或配套设施上,则须划归"项目本体标识"类。

4.1.3.1消防类:消防疏散图、消防用沙、市政消防栓等标识。

4.1.3.2设备设施类:生活泵、严禁烟火、高压危险、儿童娱乐设施注意事项、娱乐设施开放时间等标识。

4.1.3.3门牌类:水泵房、健身房、防烟门等标识

4.1.3.4方向指示类:出口指示、洗手间指示等标识

4.1.3.5提示类:桑拿房乐趣、阅览室注意事项、车辆停放处注意事项、安全联防电话等标识。

4.1.3.6泳池类:水深、泳池救生技巧、请勿跳水等标识

4.1.3.7车场类:汽车防盗守则、严禁鸣笛等标识

4.1.3.8图标警示类:严禁攀爬、请勿戏水等标识。

4.1.3.9其他:开门提示、绿化牌等标识

4.2标识使用

4.2.1管理处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全心全意全为您"的服务语

4.2.2各类设施、设备、场所应张贴相应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

4.2.3高层楼宇应在每层电梯厅醒目部位挂贴"消防疏散示意图"

4.2.4库房应设置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验区,并悬挂相应的标识牌。来料在未检之前均应放在待验区,验证后由库管员根据合格、不合格状态对应放置

4.2.5在服务过程中,应根据服务的内容、性质按需要在显眼位置设立提示标识,服务完成后,撤除提示标识。

4.2.6物业服务现场标识使用指引:

服务过程标识状态标识放置位置

物业服务价格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管理处接待中心悬挂

擦洗地面小心地滑清洁位置

潮湿下雨、下雪天气小心地滑出入口

公共设施、场所因故停用1、正在维护中

2、工作进行中设施或场所处

绿化消杀消杀进行中

此区域消杀中,请勿靠近

如大面积消杀,应用警戒带圈出消杀区域消杀现场显眼位置

四害消杀此区域已喷洒杀虫剂及放置有毒鼠饵投放药品处

待清洁区域及楼梯楼层保洁工作时此区域正在清洁中清洁区域

绿化修剪绿化养护中绿化修剪处

电梯例行检修电梯安全检查电梯厅门边

高空作业1、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

2、高空作业,危险勿近作业影响区域

供配电设备维修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开关上

路面抢修1、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

2、"请绕行"标识路面维修处

停车场车位已满"车位已满"标识车场入口处

在公共场所刷油漆油漆未干,请勿触摸刷漆位置附近

4.3 CI产品的制作

4.3.1CI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公司CI手册的规定。

4.3.2CI标识制作时,由使用部门填写《CI产品制作申请表》,经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内容符合CI标准的规范性后,方可制作。

4.3.3新项目标识制作数量及方案由品质管理部、管理处(或筹备组)现场共同规划确定,并符合公司标识制作原则,由管理处(或筹备组)负责人负责把关。由管理处(或筹备组)填写《CI产品制作申请表》,品质管理部负责制作。

4.3.4标识制作完成后,申请部门负责对所有标识的效果、质量进行验收,品质管理部负责对新项目首批标识进行验收,且申请部门负责人须在标识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方可据交货情况办理报销手续。

4.3.5标识验收人必须保留由验收人签收的标识送货清单(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核查。

4.4 标识的管理

4.4.1各部门负责标识的日常维护与清洁。

4.4.2管理处应建立统一的《标识台帐》,并到品质管理部备案。

4.4.3如发现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及时申报更换、替补或直接撤消,并在《标识台帐》上做好记录

4.4.4当所设置的固定标识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时,须经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执行,改动影响较大时须经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方可执行,并在《标识台帐》上做好记录

4.4.5品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管理处的标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公司CI手册应用规范要求的,应及时要求部门予以整改。

5. 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3-Z01-F1 《CI产品制作申请表》

TJzzWY7.5.3-Z01-F2《标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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