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发布于 2008-05-15 00:00:00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 版 号: A
修改号: 0
EJ-QP9.5 物业公司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页 码: 1/3

1.目的:
明确管理评审的程序,保证管理评审的有效运行,从而维持质量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副总经理对公司质量体系的定期评审。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 、4.14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4.14章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及管理评审报告。
4.2副总经理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和组织实施管理评审,以及审核管理评审报告。
4.3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4.4各部门主任负责配合评审活动执行,为评审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并负责对评审中提出需加修正的地方采取纠正措施,组织质量改进和落实。

5.工作程序:

5.1评审计划
5.1.1质量体系正式运转的第一、二年,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相隔不超过半年进行两次定期管理评审。
5.1.2质量体系正式运转的第三年起,每年年底安排一次管理评审。
5.1.3在要求的时间内,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和其它出席评审人员的情况,副总经理决定评审的具体日期。
5.1.4根据质量体系组织机构、质量方针、服务项目等重大变动,由副总经理提出进行不定期管理评审。
5.1.5每次评审活动管理者副代表制定详细的《管理评审计划》,提交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者副代表通知有关部门主任及相关人员。

5.1.6《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
a 评审内容和方法;
b 参加人员;
c 时间和地点;
d 管理评审会议议程。

5.1.7管理评审内容包括:
a 组织机构,包括人员和资源是否合适;
b 质量体系的实施情况;
c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及各部门程序文件执行情况;
d 小区住户和内部反馈的信息和有关服务情况的资料;
e 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f 员工培训情况;
g 重大住户投诉;
h 质量检查结果;
I 内审检查结果;
j上一次评审会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5.2评审会议:
5.2.1副总经理组织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包括管理者副代表、综合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工程维修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保安服务部主任和其它有关人员。
5.2.2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部门主任,应指定一名熟悉本部门工作的代表参加,但同时不出席的部门主任不应超过两人,缺席部门主任应收到一份关于评审活动纪要,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书面形式呈报管理者代表。
5.2.3出席会议人员按照会议议程安排,逐次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由综合办公室作会议纪录。

5.3评审报告:
5.3.1管理者副代表将评审结果写成《管理评审报告》,由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各部门主任。
5.3.2《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时间、人员、议题、评审结论、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评审结论应包括对质量体系持续适合性的评价。

5.4纠正及预防措施:
5.4.1评审会议中提出需纠正的问题,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以《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方式,通过EJ-QP10

.1《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确定的责任部门。
5.4.2各部门针对《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的要求,制定措施,并负责实施,将实施结果填写在《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的有关栏目。
5.4.3管理者副代表指定人员负责各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符合要求后在《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上签署验证结果,并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 EJ-QR-QP9.5-01
6.2《管理评审报告》 EJ-QR-QP9.5-02
6.3《纠正和预防措施》 EJ-QP10.1
6.4《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EJ-QR-QP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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