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13-01-03 20:25:36

为确保大厦租户生命安全,保证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正常状态、提高人员管理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定期检查大厦消防栓水源开关/消防开关/水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二、定期检查设备标志/封签是否明显、醒目。

三、设备表面油漆应定期翻新喷涂,颜色必须符合国家统一安全色泽,以保持设备常新。

四、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封签,任何人不得随意启用。

五、灭火器重量应达到标准,如剂量减少10%时,应及时补装,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六、消防设备在每年底应及时申报主管部门进行年检。

七、管理处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八、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九、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十、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器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十一、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十二、消防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十三、消防装备(如扳手等)应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六、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动的,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本文来自物管学堂(xuetang.iwuye.com),欢迎访问。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