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发布于 2011-08-18 20:42:13
1.0 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和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培训工作。
3.0 职责
3.1 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 保安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3 班组长负责协助其主管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主管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 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 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 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 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 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由主管负责介绍本部门工作性质及运作、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4.2.2 第二天,由班组长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住宅小区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 第三天,由班组长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 第四天由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执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 第五天,考核。新员工人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 消防技能培训。
4.3.1 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 两盘水带连接;
b) 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 二人五带连接;
d) 二节拉梯;
e) 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 《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 着战斗服;
h) 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 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 紧急集合;
k) 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 训练要求:
a) 消防技能训练严格按《消防技能训练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 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 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从指挥员口令,小心轻放,避免接口破损;
d) 成班横队,站立成1排;
e) 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 训练时间为每周一次;
4.3.4 消防技能训练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具体负责。
4.4 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 培训内容:
a) 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 燃烧学常识;
c) 《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 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 灭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 《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 执勤及灭火战斗行动;
j)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k) 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4.2 培训时间为每周月一次以上。
4.4.3 消防理论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具体负责。
4.5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培训。
4.5.1 培训内容:
a) 系统的检查;
b) 系统的安装;
c) 系统的保养
d) 系统的原理;
e)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f) 《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g)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h) ;其他内容。
4.5.2 培训教材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5.3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4.5.4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的培训由主管具体负责讲授。
4.6 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
4.6.1 义务消防员包括:
a) 保安队全体员工;
b) 工程维修部全体员工(不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4.6.2 培训方式:
a) 实地模拟训练(现场组织水带、灭火器操练);
b) 组织观看消防录像(根据情况而定);
c) 课堂培训。
d) 灭火器材操作训练(铺设水带、灭火器灭火操作等)
4.6.3 培训安排:
a) 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b) 每年的“119宣传活动月”举办大型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知识讲座。
c) 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通知保安部和应急分队,主管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d) 义务消防知识培训的考核由主管负责,保安部主管/班长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记人个人档案保存。
4.6.4 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6.5 公司新入职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 用电用火安全;
d) 交通安全;
e) 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6.6 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6.7 安全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7 思想品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a) 个人修养;
b) 敬业精神;
c) 行为准则;
d) 思想动态。
4.7.2 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 部门会议;
b) 个别谈心;
c) 交接班时讲评。
d) 思想品质教育每月由主管召开1次。未当班全体消防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由班组长用3~5分钟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8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8.1 培训内容:
a) 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 物业管理法规;
c)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09000质量体系。
4.8.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4.8.3 主管经理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9 文化知识培训。
4.9.1 培训内容:
a) 读书、读报;
b) 阅读与理解能力;
c) 语言表达能力;
d) 粤语听说。
4.9.2 培训形式:
a) 讲课;
b) 开展演讲比赛;
c) 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 读书、读报比赛。
4.9.3 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9.10 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0 公共关系培训。
4.10.1 培训内容:
a) 正确人际关系的处理;
b) 公共关系基础;
c) 沟通与联络。
4.10.2 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 公共关系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1 队列、拳术培训。
4.11.1 培训内容:
a) 立正、稍息、跨力、
b) 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 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e) 擒敌拳。
f) 停止间转法;
4.11.2 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1.3 队列培训由组长负责。
4.12 培训记录。
4.12.1 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2.2 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做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班组长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2.3 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3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4 《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5 《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 《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8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略)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略)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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