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发布于 2011-08-18 20:41:59
1.0 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
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全体员工的培训。
30. 职责
3.1 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 保安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 保安部班组长负责协助保安部主管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保安队长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每月根据保安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在增加培训计划。
4.1.2 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 有考核的标准;
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 有培训费用预算。
4.2 新入职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4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由管理处进行物业知识培训,公司的基本情况。(当节棵进行考核)
4.2.2 第二天由人事部进行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当节棵进行考核)
4.2.3 第三天由保安部按照保安部《军训标准—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当节棵进行考核)
4.2.4 第四天由保安部进行楼宇门卫职责合如何登记等解释技巧,及讲解岗位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当节棵进行考核)
4.2.5 第五天上午由保安队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下午进行理论考核。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则按辞退处理。
4.3 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内容。
a) 队列项目:
—— 立正、稍息、跨立、;
—— 停止间转法(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半面向左转、半面向右转)
—— 齐步、正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
—— 敬礼、离臂、脱帽、戴帽、蹲下起立。
——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队列》。
b) 拳术项目:擒敌拳、(新形)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拳术》。
c) 体能训练:跑步、俯卧撑、蛙跳、拳法、腿法等。
4.3.2 军训要求:
a) 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b) 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要求口令洪亮)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
c) 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d) 在队列中有事打报告,经指挥员同意后方可实施,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e) 除非因特殊原因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4.3.3 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部队长或分队长具体负责。
4.3.4 军事技能培训每周进行1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4.4 消防知识培训。
4.4.1 消防知识的培训时间为每月进行l次,每次培训时间为40分钟:
4.4.2 培训内容:
消防法规的学习;
a)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b)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c) 灭火演练。
d) 本小区消防器材的设置。
4.4.3 消防培训时邀请公司消防管理中心有关人员或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员讲授示范。
4.5 法律知识培训。
4.5.1 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分钟。
4.5.2 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其他地方性法规。
4.5.3 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主管经理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4.6 服务培训。
4.6.1 培训内容:
文明用语;
仪容仪表;
礼貌礼节;
服务意识;
服务技能;
服务要求。
4.6.2 服务培训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授课。
4.6.3 服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0分钟。
4.7 安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工作安全;
日常生活安全。
4.7.2 安全培训由保安部主管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7.3 安全培训每季度进行I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分钟。
4.8 思想教育。
4.8.1 思想教育的形式:
班务会;
保安员全体会议;
个别交谈;
交接班时讲评。
4.8.2 思想教育的内容:
思想品德;
政治思想;
行为准则。
4.8.3 保安员全体会议由保安部主管负责每月进行1次;交接班时讲评由保安部当值班长负责每天进行1次。
4.9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9.1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v 训。
4.9.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10 文化知识培训。
4.10.1保安队主管负责每季度对文化素质较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0.2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写作能力;
阅读与理解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4.10.4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讲课;
开展演讲比赛;
写作比赛。
4.11 工作技能培训。
4.11.1工作技能培训由保安队主管安排,每月至少进行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11.2 培训内容:
《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其他相关作业规程。
4.11.3培训形式:
正确的人际关系处理;
公共关系学基础知识;
沟通与协调;
讲解与示范。
4.12 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人个人档案长期保存。保安队内勤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结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上。
4.13 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原始记录保存期为3年;《员工培训登记表》长期保存。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范》。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 《保安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 《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 《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做作业规程》。
6.6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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