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报火灾的处理

发布于 2009-11-21 09:50:31

1、管理部任何人员接到或发现火警时,立即向管理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2、现场指挥员马上通知管理部经理、助理、消防控制中心及各部门负责人。

3、现场指挥员集合校园区内所有在场员工,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场,则由现场指挥员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担任该部门应急指挥工作。

4、各部门员工在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各种相应措施。

①、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根据火场情况,按《灭火应急规程》进行处理;技术科负责人指挥技术科员工作各种应急处理。

②、技术科负责人指挥技术科员工关闭起火楼宇的供电系统,启用应急电源。

③、其余部门员工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进行各种救火操作。

5、现场指挥员根据火势大小,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①、火势大,自身难以扑救。即向消防机关报警;同时安排人员维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引领消防车进场;在等候消防干警的同时,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手段控制火势,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和受灾物资。

②、火势小,自身力量足以扑救。马上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手段扑灭火势;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和受灾物资。

③、火灾扑灭后,技术科负责将机电设备和消防系统恢复正常。

④、责任消防员组织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填写《火警/匪警处理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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