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16-04-15 16:30:00

月华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对动火用火加强管理,确保本大厦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内动火用火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对客户提出的《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批,检查现场有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2巡逻保安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有无违规操作,制止施工人员在现场抽烟、煮食等违规行为。

3、3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监理。

4.0工作程序

4.1大厦各部门、各业主、租户及各装修公司(队),在大厦范围内要进行临时烧焊,设炉生火等动火作业,必须到大厦保安部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2动火(施工)单位需动火,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设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必须立即清理现场。

4.3一般装修的烧焊、生火,由保安部审批;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车场、煤气管道等场所)动火、用火必须由管理处会同工程部保安部到现场会审,由管理处审批。

4.4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厦范围内动火,一经发现,必须马上停工,并视情节轻重按章进行处罚。

4.5动火安全规定:"八不"、"四要"、"一清"。

4.5.1"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用火。

b.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用火。

d.装过油类的容器、管道未清洗干净不动火、用火。

e.装过气体有受热膨胀、爆炸危险的不动火,用火。

f.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经排除1危险的不动火、用火。

g.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用火。

h.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不动火、用火。

4.5.2"四要":

a.动火、用火前要指定现场负责人。

b.动火、用火时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施工。

c.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动火、用火人员要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4.5.3"一清":指动火、用火后彻底清理、熄灭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

4.6施工现场的监管

4.7巡逻岗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本大厦的动火作业要求进行动火,动火现场有无放置灭火器,有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若有及时制止另其停工。

4.7.1领班负责抽查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情况。

4.7.2工程部值班不定时到施工现场查看,动火作业时有无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现象发生,现场是否存有用电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给予停工整改。

4.8动火审批: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填写《XX集团大厦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规定》,施工单位需将《临时动火许可证》贴于施工现场,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临时动火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用火使用期限(最长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施工单位需另行提出申请。

5.0相关文件

5.1《动火安全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动火作业申请表》QR/GR-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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