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小区精神文明公约

发布于 2014-03-30 18:25:00

嘉园小区精神文明公约

为了搞好"**嘉园"的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业主提供高尚、文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公约,敬请广大业主和所有出入"**嘉园"的人员共同维护和遵守: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和配合服务处的合法工作,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居民。

二、各业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关系、互相谅解、和睦相处,提倡"五讲四美",做到不争吵、不打架骂架,平等待人、友好团结。

三、热心社会福利事业,尊师重教、尊老爱幼、尊重妇女、乐善好施,关心和帮助孤寡老RH残疾人士。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污水。

五、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摘树木、不占用绿化带。

六、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电梯、消防、水电、通讯、停车场及各类标志等公共设施设备。

七、禁止赌博、色情、吸毒贩毒等违法活动,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及非法团体活动,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品(如黄色书刊及其他物品等)带入小区。

八、小区内饲养宠物要按政府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圈养者要对其行为负责,如有合理投诉,应将宠物迁出小区外。

九、积极投入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消灭各类害虫,消除各类污染。

十、积极参加小区各项有益的活动,维护小区各种荣誉,为促进、完善"**嘉园"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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