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改期内物业费交不交 是否收房是关键

发布于 2016-12-07 11:35:08

“交房的时候,当时房屋有多处问题,开发商承诺后期会整改到满意为止,但是必须签收房书,那架势是收房书不签也得签。当时签了收房书,但拒绝拿钥匙。整改多次,过了一年才整改完毕拿钥匙,现要求开发商负担之前整改期的物业费,怎么办?”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具体分析交付和物业费的关系。

物业管理费用按房屋交付使用前后来交

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同时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既然房屋交付是物业费缴存的时间点,那么开发商交房和业主收房哪个算交付呢?时间是否一致呢?

交房和收房的时间一般不一致

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二者一般不一致,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

由于交房和收房有一定的时间差,那如果需要进行整改维修,将经过一段可能不短的时间,那么是否算交付了呢?这时物业费交不交呢?又该谁来交呢?

房屋未实际交付 整改期物业费由开发商交

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但真正的交付是指,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的;或者是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

所以这段时间整改期是不是无理由的,才是关键问题。

如果因为整改过程拖延的时间,一般应由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之间协商处理;虽然从表面上看,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房,但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致使业主不能按时收房入住,此间产生的物业费等应由开发商负责。

已签字收房 物业整改期物业费需自己担

而由于物管费是要从业主签字收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您整改前已经签字收房了,那么这段时间的费用是需要由您自己承担的。

房屋质量问题与面积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由于商品房买卖而产生的,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由开发商与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解决,如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则构成了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履行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

所以为了避免后期才发现房屋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开发商维修,需在收房前验收好房屋;如因房屋质量等问题,是可以拒绝收房的,不需要担心收房的问题。

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了,而业主又没有入住的话,物业费交不交,如何交呢?

新房未入住物业费也得交 首年按70%收

办理入住手续是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的,但在实践中往往将房屋的交付手续和入住手续混淆为一个概念或一起办理。首先在房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业主交付房屋,业主接收房屋后再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物业费,但业主的实际入住不是物业费交纳的前提条件。

而根据2011年武汉出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条例颁布前所购买的房屋物业费缴纳,不适用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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