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被盗 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发布于 2016-08-09 08: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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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包河区的周女士家中前段时间被盗,周女士当即报警,并寻求小区保安帮助,但小偷仍然逃之夭夭,周女士损失万元,至今案件仍在侦破中。为此,周女士与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多次沟通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拒不赔偿。根据监控记录显示,当日,小偷由大门直接进入小区,家中被盗时值班保安正在玩手机。周女士认为,自己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家中失窃,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无奈,周女士一纸诉状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提供清洁、维修、绿化养护等服务外,还提供保安服务。保安的职责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公约、住户手册等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没有职责对进入小区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案发时,小区内监控录像正常使用,保安正常巡逻,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了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周女士家中属于私有空间,其被盗与物业公司的管理没有直接关系。本案庭审结束时,刑事案件尚未侦破,周女士的损失尚无法准确界定,周女士也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其所受到的损失,所以法院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

专家介绍,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负责,承担多大责任,这要根据物业管理合同里如何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如果在人防和技防等方面都没有尽到责任,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被盗的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具体的赔偿比例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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